为了让同学们过一个平安、充实、愉快的假期,确保学生安全,稳定,根据学院要求,特制定国庆节学生放假须知:
1、国庆节放假七天(10月1日-10月7日)。放假前,各班级要认真开好教育主题班会并认真填写好“学生离校去向登记表”以年级为单位交相应年级辅导员处,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、安全教育,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法律、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,切实注意交通安全、饮食卫生和财物安全,严防火灾、盗窃、诈骗、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。
2、放假期间,全体留校学生集中住宿,学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,按时作息,外出学生22:00以前必须返校,如利用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当晚不能按时返校的,必须向年级辅导员统一请假,否则视作夜不归宿处理。
3、放假假期,必须切实注意人身安全,严格遵守游泳安全规定,不到不安全的场所游泳;不得擅自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;凡造成事故者,责任自负。
4、放假期间,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,一经发现,学院将按规定从严处理。
5、10月7日晚要求各班认真清查本班学生的返校情况,并在晚上20:00前向年级辅导员上报学生返校情况。
6、未能及时返校的同学一律通报批评(累计被通报批评两次者,将被取消全年评奖评优资格),不得以“买不到票”为理由请假。
以上规定如有违反,则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,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须知,确保人身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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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.9.30